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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次网购失败,好评和销量真的靠谱吗?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2-01-14

  人们的网购经验越来越丰富,下单之前都要做足功课,看评价、看追评、看月销量,货比三家,择优购买。然而,那些评价和销量真的靠谱吗?
  去年“双11”,笔者参考评价和销量,在某网购平台选购了一双棉鞋,到货后却发现靴筒太小,只好申请退货。笔者发现,即便是退货了,月销量也会将此次购物计算进去。看来月销量不是那么好参照的。等到“双12”再买,收到的鞋子却有一股难闻的甲醛味,只好继续选择退货。笔者竟然发现,退货原因如果不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客服就迟迟不处理。元旦促销期间,笔者锲而不舍地接着买,但鞋子净重居然有2斤整,依旧不如人意。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然而经营者利用好评返现诱惑消费者打好评,在当下仍屡见不鲜。这种行为扭曲了电商评价机制,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它在本质上属于虚假宣传,在法律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这种虚假宣传行为的行政处罚,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了处罚幅度。
  罚的可真不轻,这就够了吧?不,虚假宣传还需要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这就是假一赔三的法律依据。
  除了法律法规的制裁,笔者认为,对这种行为应实行社会共治。各电商平台应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和商品排名规则,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多维度分析识别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及时发现并有效打击刷单炒信行为。监管部门应联合行业协会不定期对有关商家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存在“好评返现”问题并拒不整改的店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消费者也应坚定拒绝小利诱惑,重视信用评价真实性,遇到不诚信的商家,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为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贡献自身力量。

□周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