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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谎称有奖销售,罚!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2-04-08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对某经营女鞋的淘宝网店谎称有奖销售一案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12月30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其在某淘宝网店购买一双女鞋,并参与了该店“双11”活动,符合中奖条件,却没有在商家公布的中奖名单里。杏林市场监管所接诉后立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进一步询问有关情况。
  经了解,举报人通过该淘宝店的宣传信息了解到该店参与“双11”促销活动,活动规则为:2021年11月1日零点起全场实付金额第1名、成功付款第1至3名送价值3190元的戴森吹风机,付款第4至10名免单,第11至200名送500元店铺储值卡。举报人在11月1日当天零点抢购,付款时间显示为零点整。而商家公布的中奖名单里没有举报人,且前3名付款时间晚于零点整,举报人因此产生疑虑。执法人员前往商家经营场所检查发现,该网店确实于2021年“双11”期间于其淘宝店铺首页投放该活动宣传。执法人员向商家了解相关情况时,商家辩称举报人不符合中奖条件,因此不在公布中奖名单里。随后,执法人员要求核实11月1日后台交易记录以及中奖者的免单凭证等信息,商家无法提供,无奈承认其公布的中奖名单为虚假制作的,实际并未兑现前10名奖励,也未统计第11至200名的名单,凡是有消费的均赠送了店铺储值卡。
  目前,该案已经调查终结。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采用谎称有奖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种类繁多的有奖销售暗藏玄机,要注意防范促销陷阱、理性消费,若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刘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