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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食安宜春”卫士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2-05-12

  近年来,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宜春市市场监管局连续3年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名列前茅;2021年,受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表彰,获评“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党政同责更加有力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积极推动宜春市在江西省率先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一票否决”事项,纳入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年度必研议题,将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纳入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
  2021年度,全市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3773万元,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262.9万元,用于保障日常监管、抽检检测、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创建等事项。全市建成86个达标基层食品安全办公室。同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培训班等一系列举措提升了广大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服务发展更加入心
  创新服务模式。同一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的多台自动售货设备,仅需在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一个证照即可,解决了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重复办理证照的问题。2021年度,全市共备案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32家,自动售货设备288台。

案件查处更加有效
  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加强不合格食品抽检报告核查,强化日常执法检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畅通投诉渠道,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及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行市县(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办案、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模式,查处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食品违法案件,坚决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围绕投诉举报、不合格报告核查、案件协查、监督检查4个要点,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社会氛围。
  加强对各县(市、区)局的督导。推动将办案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督促属地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执法人员培训,配齐配强食品监管岗位的业务人员,鼓励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2021年以来,全市系统共办结食品类违法案件1071件,取得了新型监管模式下的良好效果。

共建共治更加动情
  完善社会共治平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开展了4届食品安全公众行活动,组织有关专家、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开展了大米、餐饮具、包装饮用水、保健食品、水产品等13个类别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积极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系列视频网络总播放量达120万次。举办食品安全“你送我检”“你点我检”系列活动,2021年以来,共接收快检样品1170余批次。
  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运用一张总体态势图、一份作战计划表、一个动态排行榜、一本亲情联络册“四个一”模式,改善校园食品安全基础设施,补齐校园食品安全短板,预防和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第二届宜春市“十佳食品安全卫士”评选,组织评选出180家“倡文明树新风”餐饮服务示范单位,持续推荐食品小作坊集中示范加工区建设,2021年全市新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154家。

□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包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