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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标准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4-07-24

  标准是当代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规范行为的一种普遍且切实有效的应用机制,高标准带来高质量。
  “蒙”字标是内蒙古农畜产品最高质量团体标准,研究与实践“蒙”字标,旨在探索有效的标准化治理模式,希冀促进标准化活动的分工与资源整合,保障标准的质量与提升,从而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提供宝贵经验。

“蒙”字标是自治区农畜产品最高质量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是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经营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一类标准。
  “蒙”字标作为内蒙古农畜产品最高质量团体标准,采用以认证为基础的方式,建立了“1+N”标准体系,由1个通用要求和N个团体标准组成。“蒙”字标的标准化活动主要由内蒙古标准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和“蒙”字标认证联盟(以下简称认证联盟)两大社会组织开展。促进会负责“蒙”字标的制定、发布和实施,认证联盟由市场上多家认证机构组成,负责指导认证体系的建设和组织。
  2019年以来,“蒙”字标已扩大至包含76项标准,认证企业 60 家,认证产品 601 个。根据2023年发布的《“蒙”字标认证企业品牌价值评估报告》,“蒙”字标总体促进了 2019年至 2022 年认证农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营收、净利润、资产规模的增长,其中,农业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年净利润保持在700万~800 万元之间,平均资产规模超过1.5亿元,并且多项指标都呈现出增长趋势,农业企业的年平均营收利润率达到32%;而农副食品加工业的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值为3.91亿元,年净利润保持在1000万~3000万元之间,且净利润呈现出增长趋势,平均资产规模超过4亿元,在2021年达到5.69亿元。

“蒙”字标的治理实践
  “蒙”字标是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首个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管委批准以联盟认证形式开展相关工作的团体标准。
  促进会是发展“蒙”字标的主要单位。促进会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制定了《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章程》,研究建立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标准体系。二是促进会起草了《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提交的“蒙”字标团体标准立项建议进行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先进性等方面的评估,并要求标准工作组广泛吸收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上下游先进企业、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高校、政府部门、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参与。三是严格把控对于现有成果的集成和高指标的制定,并在地方标准的成果上进行凝练和提升,形成“蒙”字标团体标准。
  为了贯彻和落实团体标准的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社会团体和大众等多类主体,联合开展“蒙”字标团体标准治理,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治理评价。为督促和保障“蒙”字标团体标准的质量,受内蒙古市场监管部门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承担了对“蒙”字标团体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管治理评价。
  (二)成立专班。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蒙”字标专班,专门负责“蒙”字标团体标准相关事宜。
  (三)专班选派的观察员和认证机构的审核员对认证企业进行考察。一方面,当拟认证企业对照“蒙”字标团体标准进行标准实施后,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蒙”字标认证申请时,“蒙”字标专班选派观察员和审核员前往该企业审核。另一方面,观察员和审核员每年都要对“蒙”字标授权的有关企业进行再认证和审核,向企业提出风险管控和预警措施。
  (四)开展防伪监管。制定并严格执行打假政策,确保产品质量,保护品牌,同时成立执法检查组会同内蒙古其他部门和企业开展专项打假行动。
  (五)认证联盟实施认证体系监督。一是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认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蒙”字标认证产品标准,对申报产品进行生命周期认证和检验。二是保障认证机构自律,对联盟内认证机构进行管理,并由获证企业对认证机构进行评价。
  (六)其他单位或社会公众监督。通过“蒙”字标认证平台官网、“蒙”字标微博、微信等建立了“蒙”字标公开披露和社会监督渠道,采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全面监控和管理产品生命周期各个环节,所有“蒙”字标认证的产品都分配有唯一的追溯代码,消费者可通过线上线下扫码、投诉、反馈等方式追溯产品质量。
  此外,促进会持续跟踪和评估“蒙”字标团体标准的实施情况与效果。为不断提高团体标准的质量,在团体标准发布后,促进会将组织专家对团体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回应利益相关方对团体标准提出的建议,最终根据专家意见决定标准更新或废止。

“蒙”字标的标准化治理模式
  整体性治理观强调“层级整合、功能协调和部门协作”,是针对治理碎片化的解决方案。标准化活动涉及多元主体和多层级活动,整体性治理观能够协调复杂性活动,为标准的制定、实施和改进提供整体战略指导,不仅确保标准化各个阶段的有序推进,而且促进各方的协作和利益平衡,最终有助于实现标准化治理的目标。
  “蒙”字标的实施体现了典型的整体性治理特点:跨层级合作、跨部门职能协调、公私协作。这种模式利用多元相关参与者独特的优势,提升了“蒙”字标的公信力和认可度,提升了标准的可信度和接受度,并且带动了标准相关方之间的互动与合作。
  一是跨层级合作治理。一方面,贯彻实施“自上而下”的“蒙”字标团体标准政策,政策制定者能够从全局出发进行部署,发挥其战略优势,而且为“蒙”字标团体标准的治理执行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确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另一方面,“自下而上”的反馈机制,为反映标准实施情况及表达标准利益相关方的自身利益诉求提供了有效渠道。
  二是跨部门职能协调治理。在“蒙”字标团体标准治理中,内蒙古各级政府与职能部门之间通过职能部门协同治理和全过程的治理协调,实现了职能的有效整合。特别是通过区块链技术的运用,构建了“蒙”字标团体标准全过程可追溯的治理机制,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管理方式,确保了治理工作的透明和高效。
  三是公私协作治理。在“蒙”字标团体标准治理过程中,来自政府部门和民间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既体现了团体标准市场性的特点,减少了政府的工作负担,还动员了更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与有效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团体标准的健康发展。
  通过多层面的治理实践,“蒙”字标团体标准成功构建了整体性治理的范例,展示了标准化治理在提升地方经济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凸显了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地位。

“蒙”字标治理创新与有效标准化治理
  “蒙”字标团体标准的实践反映出团体标准的发展和治理需要采取整体性思路,有机协调不同层级和主体的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政府、第三方评估与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公众等多主体的优势,才能解决存在于多层面的碎片化治理问题,从而保障团体标准的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的标准化治理能力。
  整体性治理不仅体现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还体现在标准的动态调整和持续改进中。在标准制定阶段,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在标准实施和监督阶段,市场机制和政府监管的有机结合,确保了标准的有效执行。在标准评价和反馈阶段,第三方机构和公众参与的多层次评估,为标准的优化提供了可靠依据。特别是公众参与提高了治理的透明度和信任度,也动员了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标准化治理,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蒙”字标团体标准的成功实践表明,整体性治理模式能够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推动标准化发展的强大合力,对提升标准质量、促进产业升级和社会进步具有显著意义。笔者认为,这种创新性的治理模式,对于其他领域和行业的标准化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推动标准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益探索。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方 放 贾双文 高丽君 宋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