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4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发现翠屏区江北某电动自行车经营部涉嫌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装载超过产品合格证额定电压的电池行为。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电动自行车经营部销售的1台某品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装载有5块“超威牌”石墨烯超级电池,每块电池额定电压12V,型号为6-DZF-20.3,装载电池总额定电压达到60V。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提供该台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证,经比对,产品合格证上规定的蓄电池类型为铅酸电池,型号为6-DZF-12,额定电压为48V。其行为涉嫌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该局立即对此开展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非法改装电池容量可能引发电池过热、起火甚至爆炸等危险情况,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为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翠屏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针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及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该局共计立案查处违规加装电池案件7件。
□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