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9
2025年5月中旬,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柴先生与该市某装饰经销部签订装修合同,明确约定窗户安装的耗材和尺寸。然而,在安装完成后,柴先生却发现已安装窗户所使用的耗材和尺寸与合同约定的不一致。“合同中明确约定,制作窗户的材料使用的是质量好的材质,而商家却使用了质量差的便宜材料,这明显是违约!”柴先生气愤地说道。
在多次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柴先生于2025年7月10日向青铜峡市小坝市场监管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提取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确认双方约定的内容。随后对窗户的材料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进行比对,发现使用材质与约定明显不符,商家擅自使用了成本更低的其他材料。面对完整的证据链,商家最终承认违约事实。
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该所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商家说明其需承担更换材料、赔偿损失等法律后果。经过该所执法人员细心、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商家继续按照约定安装门窗且保证质量,并优惠2000元。对因擅自调换装修材料造成的违约,解除合同不再继续履约,并将剩余装修款16152元退还给柴先生,双方签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为消费者柴某某挽回经济损失18152元。
青铜峡市市场监管局小坝市场监管所始终以法治思维破解消费维权难题,用心用情解决群众身边的小事,用监管温度守护民生福祉。2025年上半年,共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00余起,和解成功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余万元,成功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刘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