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7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发布《“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经营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对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提出明确规范要求,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围绕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提示函》规定平台经营者须全面履行信息审核、安全保障等法定义务,确保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公示证照信息。平台企业应当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动态监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此外,直播电商平台还需建立直播营销人员分级管理制度,并切实加大对重点直播间的巡查力度。
在网络促销行为规范方面,《提示函》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价,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进行价格标示。直播营销必须客观真实,严禁虚构“库存紧张”等营销噱头。直播间运营者要公示实际经营者信息,严格审核商品资质,不得对商品性能作虚假宣传,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需明确标注。
“针对餐饮外卖行业,《提示函》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要求,平台页面需显著提示适量点餐,并提供食品分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平台企业要优化起送价格规则,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围绕市场秩序维护,《提示函》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实施虚假交易、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通过‘虚拟中奖’等手段开展虚假促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同步加大广告审核力度,严禁发布各类虚假广告、低俗广告。
为切实保障商品安全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提示函》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必须严守安全底线,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各类禁限售商品,及时下架涉军、“特供”等违规产品,确保所有商品与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此外,经营者应当同步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不得因促销活动降低售后服务水平,不得无故拒绝退换货,也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杨蕾 郭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