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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长三角联动执法典型案例(摘登)

来源:时间:2021-03-10 14:25


  

宁波、扬州查处假冒3M口罩案
  2020年1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镇海某医药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标注“3M”的口罩7597只。
  “我们暂扣了涉嫌假冒的3M口罩,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镇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局将涉案产品发给3M公司的授权委托人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鉴定,确认为假冒产品。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乍一看,这些口罩的外表与正品的3M口罩并无明显区别,但是仔细对比后发现,假3M口罩的包装比较简陋,正品3M口罩单个有独立包装。此外,正品3M口罩的标志都是由激光打印的,打印痕迹呈45度斜角,而假货是油墨印刷,往往有油墨不均匀的痕迹,墨点为圆形。
  经查,1月26日,药店经营户贝某与上线吴某联系,在明知该批口罩系劣质产品的情况下,仍通过另一当事人鄞州某防护用品公司向扬州某防护用品厂采购,购进金额为62370元,上述口罩均为不合格产品。随后,贝某等人在镇海某大药房以零售15元一只、批发8元一只的价格对外销售该批劣质口罩,至1月28日案发共销售1.5万余只,营业额14万余元,非法获利7.8万余元。
  2月3日,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向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发函请求协查,并将违法线索移送该局。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2名当事人作出没收库存假冒3M口罩、罚款101.57万元的行政处罚。贝某及其上家吴某被镇海区公安局刑拘。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案情通报后,第一时间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在对已有证据全面梳理的前提下,提出具体检察意见。2月10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贝某、吴某移送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同日,镇海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月4日,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根据镇海区市场监管局的协查件线索,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对扬州某防护用品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存放有少量涉假3M口罩成品,在该厂后院仓库内发现数千计半成品材料和大量产品零部件。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查获的产品予以扣押。当事人在违法事实面前供认不讳,承认其私下生产了一批标注为“3M”的口罩,当事人未取得3M商标的使用授权。由于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立案调查。
  目前,扬州市江都区局依法对扬州某防护用品厂作出没收库存假冒3M口罩、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滁州、南京查处特大制售伪劣肥料案
  2020年3月2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保障春耕生产的通知》,组织全省16市统一行动,以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配件、涉农用油等农资产品为重点,以各类农资产品经销商、生产企业为主要检查对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以假充真、价格欺诈、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6种违法行为,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查处的农资产品案件,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处。
  4月5日,定远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以某农资经营部为突破口,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突击检查。通过深挖细查,该局发现一条伪造厂名厂址、伪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假冒多种品牌复合肥的特大制售伪劣化肥案件线索。根据此线索,该局联合公安机关立即扩大调查范围,经初步核查发现,定远县22个乡镇竟有30余家农资门店代理销售此系列伪劣化肥。鉴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面广且已涉嫌犯罪,该局联合公安机关成立“4·5特大劣质化肥案”专案小组,对张某龙、张某明制售伪劣化肥行为立案调查。
  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寻根溯源,迅速摸清了30余家农资店销售的伪劣复合肥的购销渠道。经民警调查发现,定远县30余家农资店销售的伪劣化肥都是从一个叫张某明的老板手中购得的。同时,另一组民警对张某明的送货车辆进行追踪调查。经查,张某明经常出入定远县多家农资商店,并往返于滁州市全椒县某厂房和南京市浦口区的某厂房。4月8日上午,经过3天的蹲守后,定远县公安局抽调治安、特巡警、警务站、警保室等20余名民警组成抓捕组前往南京和全椒两地,同时开展收网抓捕行动。抓捕组一举捣毁了位于南京市浦口区和滁州市全椒县的两处生产假化肥窝点,将正在生产伪劣农资的21名涉案人员和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明、张某龙现场抓获。
  经查,当事人自2017年10月以来,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在明知没有生产复合肥资质的情况下,先后在滁州市全椒县、南京市浦口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复合肥、BB肥5万余吨,制作49种假冒品牌的复合肥,涉案金额累计8000余万元,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目前,张某明等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617人次,检查各类农资产品生产企业、涉农经营店13363家,立案查处农资案件239件,涉案货值9126万元,有力保护了广大农民和合法生产经营者的权益。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推进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常态化开展农资产品执法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查办农资产品案件的跟踪指导,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净化农资产品市场环境。

苏浙沪查处生产伪劣口罩系列案
  2020年2月1日,江苏省常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冒日本YOSHIDA医用口罩案,查获假冒口罩200万只。该局顺藤摸瓜,追根溯源,立案调查与本案有关的涉案当事人,协助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查获假冒及“三无”口罩400多万只,查获董某销售的假冒口罩151.3万只。目前,涉及案件均已移交公安机关。
  1月29日上午,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多个微信群内有微商销售全日文标注口罩。该局立即会同公安机关展开研判,锁定嫌疑对象。当日13时,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对相关微商同时展开调查,确定微商销售的为假冒日本YOSHIDA医用口罩。16时,多条线索指向本市虞山镇关龙劳保用品厂,其老板为张某。
  常熟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对企业突击检查,现场发现3名员工正在生产涉案口罩,库存假冒YOSHIBA医用口罩外包装6.72万只,全外文包装成品口罩6000只,半成品12071只,还有大量涉案物品。经初步查实,张某仅销售给一个微商的假冒口罩金额就达20万元。
  由于此案货值金额巨大,常熟市市场监管局立即联系市公安局联合检查。
  经公安机关通宵侦查,张某供认已销售假冒日本YOSHIDA医用口罩1000箱,每箱2000只,计200万只口罩。两部门执法人员对其位于张家港栏杆桥的另一生产窝点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大量的假冒YOSHIDA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
  1月30日晚,因涉嫌犯罪,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1月31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梳理出张某销往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和本省南京、南通、扬州、泰州和苏州等地的54个销售对象112笔销售记录,并上报上级局发函协查。同时,围绕虞山镇关龙劳保用品厂和该厂老板张某两个关键点,该局组织精干力量对常熟本地的销售对象开展调查。
  执法人员对经营常熟市服装城伟佳劳保用品批发部的许某调查发现,其从虞山镇关龙劳保用品厂购进日文标识蓝色包装盒包装的口罩,至案发时已销售101箱(每箱2000只)该款口罩,无库存。涉案口罩经查证为假冒伪劣产品。
  经营常熟市服装城邵建华日用品商行的当事人长期从张某处购进口罩,于2019年12月底购进5箱日文标识蓝色包装盒包装的口罩,对外出售1.37万只,销售额4110元。
  截至2月3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对张某销售对象常熟市服装城邵建华日用品商行、常熟市虞山镇贝贝屋母婴用品商店、常熟市服装城伟佳劳保用品批发部及上述当事人的下家常熟市梅李镇吉祥药房、常熟市南桥药店、常熟市尚湖镇优团副食经营部、常熟市常福街道两朵小花花艺工作室等当事人立案调查,扣押涉嫌假冒口罩28903只,抽样检测10批次;核实销售假冒口罩62万只,案值近60万元。
  通过对本地销售对象调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从中发现两条重大案件线索。
  1月30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对涉案当事人之一周某调查时发现,周某从另一涉案当事人钱某处购进的假冒口罩数量与其实际销售数量不符。在强大的执法攻势下,周某供认其从苏州市高新区一处仓库购买77箱(每箱1000只)与张某制售口罩同款产品的事实,并提供了联系人的电话和百度地图导航地址。该局当即向苏州市市场监管局汇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立即组织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核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及“三无”口罩400多万只,目前该案已移送苏州市高新区公安局立案调查。
  1月31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涉案当事人张某调查中获悉,位于常福街道的某企业仓库也在销售同类YOSHIDA口罩。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在该仓库内发现大量“YOSHIDA”“DOCTOR MASK”“FACE MASK”“救救”等日英文标注口罩。
  经现场清点,当事人库存口罩899箱151.3万只。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当场将上述口罩扣押。
  经查,该仓库承租人董某2019年11月从湖北仙桃购入上述口罩,伪造“常熟市虞山镇祥虎劳保口罩厂”名称后加价对外销售,销售额近140万元。
  2月1日,因涉嫌犯罪,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两案移送公安机关。
  经查,当事人和董某的下家共有96个销售对象、241笔销售记录,销售对象除常熟外,还涉及上海、浙江、江苏多地,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函协查并移交线索。其中,苏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核查时,现场查获涉嫌假冒及“三无”口罩400多万只,并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苏浙沪皖查处博世蓄电池商标侵权系列案
  2019年7月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浙江省、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成立7个调查组前往上海、杭州、南京、太仓等地,对涉嫌侵犯博世BOSCH注册商标专用权蓄电池的多家企业、店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这也是《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的首次联合执法。
  2018年11月,原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协助安徽省合肥市工商局调查合肥宝辰电器商贸有限公司贴标假冒BOSCH蓄电池一案时发现,涉案蓄电池产品系从博世汽车技术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代工企业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流出,由宝辰公司贴标后销往各地。
  调查发现,博世公司因蓄电池业务产品线升级,于2018年6月与江森公司签署协议,取消已生效的订单,并给予江森公司180万元经济补偿,要求其消除该批蓄电池上的博世商标标识和包装物。江森公司在去除产品包装和商标标识后,却将无标识的蓄电池销售给上海中之杰贸易有限公司、盈之福蓄电池(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元阖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洪荒之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银峰源商贸有限公司、易塞德贸易石家庄有限公司6家公司。销售数量共计4万余只,销售总金额达800余万元。
  在当天的联合执法中,上海行动组发现,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以其返工去除标签的裸装蓄电池形式销售。中之杰公司将大部分货直接通过江森公司发给各地客户,少部分存在公司仓库的货在贴上印制的博世商标后售出。盈之福公司以进货原样将货销售给南京快准车服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北京盛金谷投资有限公司。
  在现场检查中,中之杰公司7家下家购入1206只蓄电池,分别为上海首帆贸易有限公司451只,上海勇闯工贸有限公司300只,浦东新区康桥镇忆然汽配城经营部125只,浦东新区北蔡镇星源汽配经营部100只,上海英得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100只,上海拥军电瓶批发75只,上海捷骋汽车配件商行55只。
  南京行动组在检查南京快准车服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时,现场未发现涉案电池,但发现涉嫌假冒奔驰车用蓄电池、宝马车用蓄电池的情况。对此,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后续调查。
  杭州行动组检查杭州诺尔公司时,在财务账册中发现有涉案蓄电池,现场发现裸装蓄电池267个。经权利人鉴定,为非侵权博世的“三无”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调查诺尔公司涉嫌侵犯博世商标行为及销售裸机“三无”产品行为。
  7月9日,调查组对假冒商标印制企业展开调查,查获该企业印制的侵权博世BOSCH商标标识2500余套,并一举查处上海中之杰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维迅泰实业公司贴标销售侵权博世BOSCH蓄电池的违法事实。
  上海市局执法总队对合谋制假售假的中之杰公司、维迅泰公司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并分别对1家蓄电池生产企业、2家假冒标识印制企业以及20余家销售假冒蓄电池的零售商依法立案查处。整个系列案共查处侵权博世BOSCH商标蓄电池案32件,罚没款入库220余万元。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以往的案件调查中,执法人员若发现涉及其他省市的违法行为,只是将线索以书面材料移送,彼此独立办案。这次长三角联合执法行动,打破了地域阻碍,建立长三角联合行动执法微信群,把办案中的线索情况、取证方向等重要问题及时互通,强化了长三角地区的内部协调,统一了执法标准,形成执法统一权威,避免行政执法“洼地”。

(资料来源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