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1-04-12
办理公告应提供的文件(以下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
4、股东会决议并有全体股东签名文本复印件
5、公告的文稿及企业公告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编
*注销、减资、合并、分立、清算、重要事项变更公告应提供上述五项文件
*遗失声明(企业证照、公章遗失等各类法律声明)应提供上述1、2、3、5款的四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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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公告单.doc
代表机构遗失公告单.doc
分立公告单(1).doc
合并公告单.doc
减资公告单.doc
清算公告单.doc
设立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公告单.doc
遗失公告单.doc
注销公告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