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网剑行动”中,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措施到位,效果显著。累计网上检查网站(网店)20043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10157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501条,责令整改网站735个,提请关闭网站69个,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153个,抽查核实平台内销售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经营者主体信息1342个次,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60件,罚没金额231.79万元。
此次专项行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以落实电商平台责任,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各类违法行为为重点,联合各部门积极拓展执法领域和案件类型,依法规范网络经营行为。
在加强与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协同治理的基础上,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突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跨区域合作,与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协作。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共提请协查主体数据信息(线索)206条、移送主体数据信息(线索)45条,实现两地涉网案件数据协查、案件移送、办理反馈、网络经营主体信息比对等,网络交易投诉举报处置效能大大提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市以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共计4395户。为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管理,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公示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为重点,对226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5家企业因实地查无或不按要求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与此同时,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落实电子商务平台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电子商务平台把关不严、不落实基本义务、平台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等问题,督促平台企业依法落实平台治理责任。共计核查电子商务平台489家次,行政指导207家,行政约谈41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137份;依托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对登记注册的26万余家网络经营主体开展线上核查比对和实地抽查,共计核查网络经营主体数据信息130735条,掌握本地主要经营性网站407个,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家具建材、服装、化妆品、旅游、电子产品等行业;组织开展针对食品、餐饮、药品、保健品等重点行业的定向监测,157条涉嫌违法信息均已完成核查整改。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和集中促销活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网剑行动”重点任务,针对“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出现的虚假宣传、商品质量、刷单炒信、经营者不履行合同约定、随意更改促销活动规则等问题,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管。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督促电子商务企业严把进货关口,利用商品大数据对在售商品进行风险评估和筛查,及时发现潜在质量风险,同时健全完善投诉解决机制,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建立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从化区市场监管局实地走访9家电商平台企业,要求平台企业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守住安全底线。
□岳文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