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1
河北省2020“网剑行动”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以《电子商务法》为统领,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违法广告、网络传销等社会关注的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全面净化了全省网络交易市场环境。二是密切了部门间协作配合。各部门加强协作,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监管合力有效提升。三是推动了监管方式不断创新。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注重应用信息化手段监管与加强对电商平台的指导规范相结合,不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服务效能,推动监管方式创新。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升网络监管水平。为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水平,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优化网络市场监管系统,不断强化信息技术应用;组织专人先后编制《河北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分类说明》《河北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基础信息维护操作手册》《河北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数据核查操作手册》,多次组织召开业务骨干培训会,提升网监队伍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目前,河北省网监系统共入库网络交易平台64家、交易类网站3025个,非交易类网站121908个,网店47980个,基本涵盖了全省网络主体数据。
明确处室责任分工,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格局,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牵头制发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网络交易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对线上商品质量监管以及线上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价格违法、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的监管进行了明确,理顺了市场监管部门各条线网上监管职责。
加强平台企业行政指导,规范网络主体经营行为。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不断探索监管模式与方法创新,持续加强对电商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去年6月12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与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议,现场启动成立石家庄市电子商务平台共治联盟,印发《关于加强“6·18“网络集中促销期间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深入宣传《电子商务法》,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严格落实法定责任。11月3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期行政指导落实电商平台责任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在“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期间,要至少开展一次行政指导,督促辖区电商平台落实审查核验等义务,及时删除下架违法违规信息,各地共计开展行政指导、约谈136次。与此同时,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政企协作,与平台企业就数据共享、舆情应对、消费维权及执法合作等开展深入合作,努力实现网络监管社会共治。
围绕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立足职能,协同监管网络市场。网监处持续加大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络交易监测,围绕网上野生动物交易、口罩价格、猎捕工具交易等开展3次专项监测,屏蔽下架违法违规信息58条,同时组织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监测检查辖区电商平台(网站)26.4万个次;广告处依托全省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对全省主要门户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100个互联网媒介进行日常监测;价监局严厉查处虚假打折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食品经营监管处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网络订餐平台及相关自建网站的监管;反不正当竞争局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330件;知识产权保护处强化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督促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商标、专利等注册和授权信息的审核。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引导各地抓出工作亮点。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积极引导各地及时部署,抓出工作亮点。唐山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多方共治,建设了网络市场智慧监管大数据监测中心和电子取证中心,大力推进线下线上一体化监管。张家口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省局网络监管平台,加强网络监管平台信息维护、规范网络经营主体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网站5624个次,全市网络经营者申请电子标识376个,已贴标网站323个。廊坊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应用技术手段,对辖区网络交易平台及经营主体进行全天候线上定向监测,重点监测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猎捕工具、口罩等防疫产品等行为。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将《电子商务法》宣贯作为工作主线,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持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乾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