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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要点 提效能 重创新

江苏着力探索网络市场科学监管模式


  江苏省在开展“网剑行动”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部门协作,总结成功经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着眼关键 突出抓好网络监测
  有效开展网络交易监测是提升监管效能的关键之举。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6·18”“双11”“双12”集中促销期网络交易专项监测,重点围绕网络促销期间易出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聚焦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不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以及食品(酒类、饮料、保健食品等)外包装标示不规范、宣传“特供”“专供”等行为。
  此外,围绕疫情防控、长江禁渔等重大任务,组织开展针对熔喷布、口罩等防疫物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捕捞渔获物等的专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均第一时间督促平台屏蔽、删除。
  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完善监测手段,提升监测效果。盐城市市场监管局瞄准“特供”“专供”等宣传语确定监测任务,疏理关键词、歧义词及可能使用的暗语,筛选采集了两批65个样本,自制样本观察表,划分5类违法情形,按照样本关联强弱划分6个权重等级,提炼监测样本观察方法,有效提升了监测效能。

着眼根本 突出抓好平台监管
  切实管好电商平台是提升监管效能的根本之举。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依据《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监管研究,全面梳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定义务。该局制定发布了《江苏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试行)》,从主体准入、商品准入、规则管理、信息管理、信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管理等八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管理规范的要求,指导、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提升治理水平,依法规范经营,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着眼长效 突出抓好信用监管
  有效发挥信用约束功能是提升监管效能的长效路径。江苏全面加强电商领域诚信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
  目前,江苏省企业法人信用信息共计覆盖54个部门、13个设区市的1070类信息,自然人信用信息共计覆盖23个部门的309类信息,涵盖了经营者基本信息、奖励处罚信息等相关数据项,目前已经实现54个部门信息归集常态化,共归集各类主体信用信息69亿条。
  省市场监管局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依托,及时归集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江苏)”网站公示。2020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公示419.3万户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涉企行政许可信息69.8万条,行政处罚信息15.3万条。
  下一步,江苏省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信息共享,不断提高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效率,推动各成员单位间更深层次的联动配合;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推广先进经验和作法,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深化专项行动的整体效果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对网络交易领域新模式新业态的探索研究,破解难点,推进网络交易违法行为识别模型研究成果的运用,提高“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监管治理,引导电商平台加强自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苏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