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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展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专项行动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清理规范保证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省开展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专项行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据悉,此次清理规范范围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收缴、由企业承担的各类保证金。
  《通知》明确,将重点清理规范八项违规行为:一是目录清单之外设置保证金事项并收取保证金的;二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设置保证金项目,要求申请人缴纳保证金的;三是对国家明令取消、停征的保证金项目继续收取或变换名目继续收取的;四是以保证金、抵押金、滞纳金、储蓄金、集资、赞助及其他形式变相收费的;五是要求企业或个人在指定银行账户或企业自有账户存入资金,以设置三方监管账户方式限制资金使用的;六是违规超标准收取保证金的;七是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按时返还保证金的;八是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省直行政机关切实履行清理规范保证金事项主体责任,全面清理本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收取的保证金事项,开展深入自查,对自查发现违规收取保证金的行为立即整改,限期退还所收费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深入企业,开展收费调研,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查找问题线索,切实帮企业减轻实际负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辖区行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重点抽查。

□云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