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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21号〕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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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罐头、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大类食品37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水产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2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非法添加物质、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警示语标识不符合规定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