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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全面启动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记者 陈和华)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12个省(市)中确定36个县(市、区)局、160个市场监管所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试点省(市)高度重视、迅速响应,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并稳步有序推进。
  市场监管所是市场监管系统最基层组织、最基本力量,加强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于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此项工作也是总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专项行动的一部分,旨在通过开展试点探索,推进市场监管所运行机制更加顺畅高效,业务流程更加严谨规范,设施装备更加完善配套,监管执法形象更加规范统一,着力提升市场监管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此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围绕综合管理、业务规范、基础保障等方面推进。目前试点工作组织推进有力,各省(市)紧扣关键时间节点安排部署工作,并结合实际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据悉,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投入资金立项专题研究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试点工作推进会,在省级层面统筹谋划推进;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创新打造数字化应用管理系统、编写《浙江省市场监管实务指导丛书》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总局要求,试点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精神,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基层试点中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做好专题研究攻坚,切实帮助解决问题、扫除障碍。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组织完成重点任务基础上,探索拓展试点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结合监管执法任务需要,优化业务流程,形成具有亮点和特色的做法。
  此外,总局将总结各地试点建设工作经验,为在系统全面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