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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安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2020年7月,国家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10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印发《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为切实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今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通过宣传引导、现场检查、监督抽检、执法溯源,有效提升治理成效。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内部监管人员学习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文件,逐条解读《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明确检查方案;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在农贸市场周边塑料袋批发销售点以及农村地区农资产品销售商店发放《关于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的通知》宣传单,要求相关经营者迅速落实在售产品自查,履行经营主体责任;结合“3·15”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扩大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知晓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循环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该局质量管理与监督科联合马巷市场监管所开展塑料制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围绕农贸市场周边4家塑料袋批发店、4家农用地膜销售点现场检查;根据基层监管所反映的在塑料制品监管过程中,只能通过眼看手摸塑料制品,过于主观,缺乏科学性的情况,及时协调综合科采购6把电子数显千分尺,并第一时间发放到一线监管所,便于执法人员有效甄别超薄塑料制品,显著提升监管效能。
  为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该局委托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2家塑料袋销售点和4家农用地膜销售点共7批次在售塑料制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3批次塑料袋的厚度和1批次农膜的标称厚度不符合标准。
  针对抽检不合格的4批次产品,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将抽检结果送达销售点,要求溯源,并按照产品质量法立案调查。针对溯源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执法人员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步把案件线索抄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从源头控制不合格品,进一步净化市场。
  下一步,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利用各平台宣传引导,提高经营单位、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的认识,共同参与到污染治理中。

□梁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