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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整治“黑医美”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日前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6月至12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整治有四大任务,包括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专项整治将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
  《工作方案》指出,加强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工作方案》强调,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美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据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统计,每年平均有2万起由于医疗美容导致毁容的投诉记录。中消协数据显示,仅2020年上半年,受理涉及医疗美容投诉就近1.5万起。八部门开展联合整顿,将促进医美市场步入规范发展快车道。

□陈思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