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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食品安全监管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1-07-29

  日前,《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准(以下简称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电子证照标准)印发公布,该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会同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组织编制,为实现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提供了保障。
  如果把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流程比作一条长河,那么清理水质、去除污秽,无疑当从源头抓起,但这在过去看来实属不易。
  难在哪里?食品产业从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乃至出口,全过程涉及的环节多、链条长、参与主体多样化。同时,食品生产许可、企业信用等诸多涉企信息又分散在不同部门、企业乃至第三方机构,缺少整合与互通,导致监管工作难以及时溯源、精准治理。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急用先行、分类推进,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抓紧制定并不断完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数据、应用、运营、安全、管理等标准规范,指导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流程等标准化,实现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总局有关负责同志指出,要加快实施智慧监管,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电子证照标准的出台,为食品安全涉企信息在各地、各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奠定了标准基础,进一步推动了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完善。
  该标准不仅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数据信息项及其编目规则,还同时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式样要求。其标准范围适用于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交换、共享和处理,也适用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模板制作以及文件生成。
  记者注意到,该标准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样式的规定中,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二维码、电子签章均作出详细规定。其中要求“扫描二维码可以自动查出对应的食品生产者的信息,同时在线点击网址则可至少查看”,“签署用的电子印章应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注册”。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规定无疑将有助于食品安全涉企信息的追溯与查询,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进一步提升监管治理效能,打造全国食品安全信息一张网。

□李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