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以案说法 > 

上海公布长江禁捕典型违法案例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1-08-12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部署,不断推进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公布了一批长江禁捕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1:上海新龙雅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0年10月20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当事人门店(名为“渔童”)检查时,发现多块含有“时令味道长江生鲜现已开幕”“用粤菜手法演绎时令江鲜”“江鲜中的米其林”字样的海报。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2020年10月28日,浦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2:上海市崇明县帝乐农庄餐馆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0年10月16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崇明县帝乐农庄餐馆进行检查。经查,2020年7月1日起,当事人在大众点评网帝乐农庄餐馆(崇明前卫村店)的“推荐菜>商家招牌菜”页面上,发布“长江白水鱼”等菜品。
  经查实,当事人对外销售的白水鱼实际为鱼塘白水鱼,并非长江白水鱼。由于该店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处罚。
  案例3:上海伟昌行餐饮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
  2020年11月19日,根据举报,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神州智慧天地广场开展实地核查。经查,当事人在该广场外张贴有“山里亲戚古皖佳肴长江鱼鲜”的店招内容。
  店招由当事人设计并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安装,其店内销售的菜品中未查出长江鱼鲜,也未查到长江鱼鲜的进货记录。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长宁区局已对其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案例4:上海市宝山区杨彩历农产品经营部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案
  2020年8月25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到杨彩历农产品经营部检查,当事人不能提供其销售鲟鱼的完整进货凭证。2020年9月11日,宝山区局对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20年8月21日,当事人向上海某公司采购鲟鱼时,未查该供货者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宝山区局已依法予以处罚。
  案例5:上海允廷酒店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
  2020年9月23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允廷酒店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现场检查。当事人经营楠桦饭店,店门口显示屏上显示有“红烧长江回鱼”。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货记录,当事人销售的鮰鱼来自养殖场,非长江捕捞渔获物。
  9月26日,当事人主动调整宣传内容,消除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嘉定区局已依法予以处罚。
  长江禁捕行动开展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不断推进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3万人次,检查各类水产品经营企业10.75万家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33万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4707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187条;立案查处68件案件,结案33件。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