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总局公布十起医美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1-10-26

  本报讯 (记者 倪 泰)10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0起医美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涉及虚假宣传医生资历、医美产品功效以及通过“刷单炒信”等方式虚假宣传等行为。其中,有5起案例涉案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上虚假宣传,大众点评、新氧、快手被点名。
  据介绍,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美市场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办一批医美市场不正当竞争案件。今年1月至9月,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5397件,罚没金额3.5亿元。其中,涉及医美领域虚假宣传案件71件,罚没金额355万元。
  非法的医美机构、非法的医美医生、非法的医美产品是医美行业常见违法现象。10起案例中,一些医美机构以所谓名医名师、专业医疗资质等为噱头,为医疗美容效果背书,如北京爱悦丽格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美贝尔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医生资历,而四川省绵阳韩美医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不仅虚假宣传医生资历,还杜撰其荣誉资质等虚假情况。一些医美机构在消费者中制造“容貌焦虑”“身材焦虑”情绪,虚假宣传医美产品功效、服务疗效问题凸显,如浙江省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浙江省舟山市定海丹颐美容会所虚假宣传服务疗效,浙江省温州建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山西省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靓钰美容仪器经销处虚假宣传美容产品功效等。还有一些医美机构通过“刷单炒信”、直播带货等方式虚构交易、虚假评价,如江苏省南京熙涵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上海美希卓馨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编造用户评价虚假宣传,梦泉时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通过直播进行虚假宣传等。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案例中有5起涉及在互联网平台上虚假宣传,如北京爱悦丽格、南京熙涵等公司在大众点评上虚假宣传,台州艺星、上海美希卓馨等公司在新氧上虚假宣传,梦泉时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在快手上虚假宣传。
  市场监管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医美市场营销宣传特别是“软文”“种草笔记”等植入推广,坚持科学理性消费,切不可盲目跟风,冲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