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1-12-01
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深度发展使各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相互交融,市场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也随之呈现国际化、全球化趋势,这些问题给金砖国家加强反垄断规制带来新的挑战。中国为何要深化金砖国家之间竞争领域交流合作?如何通过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应对新挑战?记者就此采访了反垄断领域知名法律专家、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熠。
“我国与其他金砖国家在经济增长的目标、当前经济状态上有相似性。换句话说,我们面临共同的挑战,一方面要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反垄断立法、加强反垄断执法,维护国内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到深化金砖国家竞争合作的重要性,薛熠开门见山地说。
薛熠认为,我国通过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强化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加强国际竞争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为深化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合作注入新动能。
深化金砖国家竞争合作
薛熠表示,虽然反垄断法的本质不是保护具体的经营者而是保护竞争环境,但通过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了市场良性竞争,从而维护经营者整体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从这方面来说,加强反垄断监管,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创新动力。
我国加强与其他金砖国家的反垄断执法交流合作,一方面可以通过执法交流,互相借鉴,产生更多关于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的新想法和新思路;另一方面,通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金砖国家之间互相开放市场,进一步加强经贸往来。
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
薛熠介绍说,我国的反垄断法立法相对世界其他司法辖区起步较晚,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公布实施。但在短短的10余年间,我国无论是反垄断立法还是执法都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重要的反垄断法司法辖区之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金砖国家纷纷通过完善竞争领域立法,应对新挑战。我国在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之际启动修法工作,2021年10月23日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印发并实施《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一系列反垄断指南,制定《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实施政策的意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不仅是完善反垄断立法,我国反垄断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一些特殊领域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走在了世界反垄断执法的前沿。“通过反垄断法的修订,这些实践执法经验将经过总结提炼反映在其中。”薛熠说。
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
薛熠指出,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特别是加强对互联网大型平台企业的监管,是全球各个反垄断司法辖区十分关注的问题。在第六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上,金砖国家就数字经济监管议题出具专门备忘录,编制金砖国家监管数字市场指南。这反映了包括我国在内的金砖国家,对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高度关注。
在薛熠看来,面对新挑战,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主动作为,出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查处了一些平台反垄断案,同时加强对这些企业的行政指导,为全球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探索,贡献了“中国智慧”。
引导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
反垄断合规越来越引起各方重视。我国企业在进行海外并购时,如何加强反垄断合规?
针对记者的提问,薛熠回答说:“反垄断法有跨司法辖区的特点。我国的企业开展境外并购,包括去境外国家并购,需要预先判断这样一个交易是否会同时触发中国和其他司法辖区的申报。”
薛熠指出,在这些国家的反垄断法的具体规定里,会要求有些交易触发标准之后进行事前强制申报,如果企业事前不申报,实施达到标准不申报的“抢跑”行为,将导致企业因垄断被处罚,甚至有可能并购交易被撤销,承担巨额罚款。
薛熠进一步建议,对于有境外投资并购意愿的企业,一定要了解当地的反垄断法律规定,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在交易之前做好规划,必要的时候请竞争法律专家做好预判,组织好反垄断司法辖区申报的工作。“无论是中国律师还是境外律师,都可以为企业在反垄断合规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引和帮助。”薛熠表示。
□本报记者 倪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