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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个体工商户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1-12-02

  本报讯 (记者 王国明 通讯员 尚欣亮)11月25日,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河东区某烟酒销售中心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是天津市首例依据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也是天津市首次将个体工商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当事人河东区某烟酒销售中心因采购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被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该局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采购涉案白酒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规定,且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依法从重从严。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目前,该案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