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湖南两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1-12-06

  本报讯 (记者 王国明 通讯员袁 芬)11月下旬,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后,将两名自然人刘某某、黄某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要求两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9月23日,湖南省邵阳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建议书指出,该院在审理公益诉讼起诉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刘某某、黄某某民事公益诉讼纠纷案时,发现刘某某、黄某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9年6月27日被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和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邵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将刘某某、黄某某列入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禁入名单。
  11月26日,邵阳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向刘某某、黄某某发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明确两人终身禁入食品生产经营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