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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未来空间智宅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告中使用中央国家机关名义案

发布时间:2021-12-16

  2021年下半年,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未来空间智宅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告中使用中央国家机关名义案。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9月开始,分别通过未来空间网站、未来人居网站、微信公众号“未来空间科技报道”等渠道对外发布广告。2020年3月,当事人在经营场所设置文化墙,在文化墙上悬挂“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理事单位”等牌匾,并将公司及相关项目等内容以店堂广告形式对外宣传。同时,当事人在经营场所使用党中央领导同志的形象照片为企业做宣传,通过自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多次使用“国家科技部”“国家住建部”等国家机关名义宣传。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