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6
2021年7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北京顺长山加油站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立百年路加油新时代周四特惠活动进行中”以及“共庆百年华诞从1921年至今人民已走过百年伟大路程”等内容的广告。该广告中同时包含“周四会员优惠日”“周二公众号优惠日”等促销优惠内容。
当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住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营业厅门脸的电子显示屏及外部灯箱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的广告内容含有“建党100周年”用语及中国共产党党徽标识。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属于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