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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让百姓安心吃酱油

——总局部署各地强化酱油质量安全监管纪实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1-12-30

  2019年12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 2717-2018)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规定酱油应以大豆和/或脱脂大豆、小麦和/或麸皮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
  今年5月份以来,总局先后印发《让人民群众吃上“酿造酱油”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政策宣贯等方式,找准“小切口”、服务“大民生”,进一步强化酱油质量安全监管,推动酱油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6月~11月,总局食品生产司部署各地开展酱油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严格“新标准”执行为抓手,督促酱油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酱油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开展全面普查 摸清企业底数
  年初以来,总局食品生产司多次组织对酱油生产安全监管情况及发现风险隐患进行研讨。针对地方监管部门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让人民群众吃上“酿造酱油”专项行动方案》。
  专项行动以摸清酱油生产企业底数及酱油产品执行标准合规情况为切入点,明确“开展企业普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产品公示、加强总结宣传”四个阶段工作要求,组织各地监管部门对酱油生产企业和酱油产品开展大排查。安排部署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食安员抽考App”中的“酿造酱油专项行动”模块,对“6+4”项信息进行登记,对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许可证号、产品名称、标签标识、产品图片等信息进行公示,通过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对酱油产品标准合规情况进行普查,实现酱油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100%、产品执行标准核查率100%。
  《方案》印发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扣时间节点,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落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百姓的“酱油”烦心事。
  北京组织开展了“放心京牌酿造酱油”专项行动,综合采取企业普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效果。山东、广东作为酱油生产大省,分别对171家、134家酱油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不漏一厂、不漏一品。江苏要求企业指定1人负责相关信息填报,部署属地监管部门对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要求落到实处。安徽对在产酱油生产企业许可信息、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的“僵尸”企业进行注销。天津市在督促酱油生产企业开展全面自查报告的基础上,组织专业力量进行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河北采用“云培训”对酱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和监督抽考。
  为及时了解基层监管部门检查情况,开发方便、适用的信息收集和公示模块。6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组织人员前往北京市酱油生产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酱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生产工艺、主要产品、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等情况,现场安排检查人员对专项行动普查登记App模块进行测试,并结合调研情况编制了《信息填报操作说明》,作为企业和地方监管人员操作参考。
  6月29日,针对排查发现问题,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强调酱油生产必须有完整的酿造工艺,不符合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
  7月~9月,为指导地方监管部门落实专项行动要求,总局食品生产司多次召开线上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并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实地调研,对酱油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进行重点指导,督促地方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全覆盖”检查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为总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相关工作的目标在于以‘小切口’服务‘大民生’,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截至10月底,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各地对1228家酱油生产企业完成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在产的4037个酱油产品执行标准合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聚焦重点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以严格执行酱油新标准为重点,总局食品生产司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现有酱油生产企业的许可事项与生产实际是否相符、执行标准与国标是否相符、酱油生产是否有完整酿造工艺、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产品是否检验合格后出厂、产品标识是否合规等6项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2019年12月21日以后已申请注销和变更的原“配制酱油”生产企业进行回头看,防止其“死灰复燃”违法生产“配制酱油”。
  7月至9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克服高温酷暑、洪涝灾害、疫情防控任务重等困难,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照6项重点内容,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酱油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浙江、广东、福建、宁夏、四川、贵州、江西等地迅速行动,严格对照新标准和总局公告要求,对辖区酱油产品执行标准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查处纠正了一批违规企业。四川省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215家,深入现场排查风险隐患,对已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回头查”。浙江省对2019年12月21日以后申请注销和变更的原“配制酱油”生产企业是否已经停产进行逐一核实。贵州省组织专业人员,对全省36家酱油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内蒙古自治区对2018年以来抽检3批次酱油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加强检查和抽检,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宁夏自治区组织召开全区酱油、食醋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约谈会,深入解读新标准要求,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上海市拍摄《酿造酱油生产监督检查实操示范》微视频,生动演绎酱油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天津市制作《酱油消费提示之如何选购酱油》视频,广泛宣传产品标准、标签标识等知识。
  总体来看,各地从“小切口”入手,聚焦新标准、围绕百姓关注的酱油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专项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治理成效。截至10月底,各地监管部门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125家企业对生产许可信息中的“配制酱油”进行及时变更;责令277家企业进行整改,对65家违法企业立案查处,责令停产企业34家,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4家。

筑牢安全底线 亮出公开承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晒”出责任、“亮”出承诺,严格执行新国标、规范生产、诚信经营,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已成为各地酱油生产企业的共识。
  《方案》要求,7月至8月各地组织酱油生产企业开展“生产合格酿造酱油”公开承诺,并通过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示本企业产品信息。据悉,截至10月底,各地共组织现有1028家酱油生产企业公示了4037个在产产品信息。各省级市场监管局在官网上发布公示信息,黑龙江、江苏、浙江、广东、云南、山西、宁夏等在市场监管局官网首页上发布了公示链接。
  宁夏自治区组织48家酱油、食醋生产企业签订《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规范生产过程、防范风险隐患,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酱油和食醋。浙江省将在产37家酱油生产企业接入“浙食链”系统,消费者通过手机扫码即可看到企业证照信息、产品信息等。黑龙江省创新公示企业信息方法途径,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公示相关信息。此外,各地还纷纷开展了科普宣贯活动,如浙江省通过抖音号“沁姐说食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宣传酱油标准及相关科普知识,山东省开展酱油科普知识进社区活动等。
  为增强行业共识,总局食品生产司还通过对代表性企业、行业专家进行调研访谈,协调中国调味品协会加强酱油标准宣传,研究制定《物料平衡检查指南》,倡导酱油企业加强自律,积极推动酱油行业树立“质量安全至上、守住安全底线”的责任意识。
  “企业承诺践诺,关键还得看行动。我们欢迎广大消费者参与监督,对发现的酱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积极投诉,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持续加强监管,让人民群众吃上合格的酿造酱油。”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