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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发布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倡议书

经营者应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方式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2-01-14

  本报讯 1月5日,安徽省全椒县市场监管局、全椒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倡议书,以期进一步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倡议书要求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经消费者同意,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应当公开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严格限制对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消费者个人信息。
  此外,经营者不得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方式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推送商业信息。经营者还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据悉,为增强企业、商户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意识,全椒县市场监管局、全椒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检查,通过收集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热线、广告监测、案件管理系统等方面数据信息,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监测与排查力度,特别是对教育培训、房产租售、美容健身等行业企业,及大型商超、汽车4S店、平台企业等与消费者信息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单位开展提醒约谈。

□章兴友 黄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