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2-02-10
作为消费者,虽然经常网购,你肯定没有注意到,在跨境电商购买进口产品,下单的同时竟然还默默地提交了一份风险须知(免责条款)同意书。
春节期间,记者准备在网上给父母买些钙片、氨糖软骨素补一补,在下单时,发现这些知名的跨境电商均会在订单提交页面底部显示一行小字,提醒消费者同意一份《购买须知》。
记者查了一下,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确实规定了跨境电商企业需要履行对消费者的提醒告知义务,要“会同跨境电商平台在商品订购网页或其他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提供风险告知书,消费者确认同意后方可下单购买”。同时,消费者也需要在购买前“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做出判断,同意告知书内容后方可下单购买”。
但是,记者询问了身边有同样购买经历的朋友,99%的人并没有注意到《购买须知》,也不知道自己在提交订单时,电商平台已替消费者主动勾选了“同意”选项。
如果点开以上《用户购买须知》,你会看到整篇密密麻麻的风险告知事项,当然,这些都是《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动作,我们作为消费者理应详细阅读,明白自己所要承担的风险。
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膳食补充剂等食品有何风险?仔细阅读了《用户购买须知》,心里还真有些打鼓。
记者之前经常在网上购买进口的维生素等膳食补充剂,并不觉得自己可能会承担什么风险,更不会有什么危害。直到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
一名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买到一款美国进口咖啡因片,每片含量200毫克。记者请教了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相关专家得知,如果按照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该产品咖啡因添加量已经远远超标,存在安全风险。以“咖啡因片”作为关键词搜索,这样的进口食品数量还真不少。
进口保健食品想要在国内销售,同样要注册备案,获得“小蓝帽”,按照国内的要求进行监管。但跨境电商的保健食品按个人自用的话,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一个月前,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发布了一批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复文。在对张懿宸委员的回复中,记者注意到这样一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辅酶Q10等5种原料不属于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含上述原料的进口保健食品应当注册。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我国进口备案保健食品总数有150个。
国内售卖的保健食品审批监管严格,记者决定以后购买保健食品,不管国产还是进口,就认准“小蓝帽”啦。
□本报记者 冯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