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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综述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2-02-20

  在2月1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和总局食品安全总监、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了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情况。

为什么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强调,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要着力解决好“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要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创新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有效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我国大国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现代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市场监管的一项创新性制度供给,对于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十分重要。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必然要求。随着制度不断健全,信用监管对塑造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力逐渐显现,企业信用风险已成为宏观决策和微观管理的重要因素。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就是从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出发,做到有效监管、公正监管,为守法诚信企业打造良好环境,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的迫切需要。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我国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全国市场主体数量历史性超过1.5亿户,其中企业数量达4800万户。面对超大规模的市场和市场主体,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已成为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的重大课题。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信用风险状况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从“小切口”入手解决监管中的“大问题”,做到以更好的“管”促进更高水平的“放”,以信用增信市场主体,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迈上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新征程。
  提升监管效能的有效手段。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明显成效,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监管针对性不强、发现问题比例不高等问题,亟须转变监管方式,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2019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11个地区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意见》坚持以提升监管综合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科学研判企业违法失信的风险高低,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如何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蒲淳介绍说,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市场监管总局今年重点部署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意见》印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配套文件。印发重点任务分工、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等配套文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以及抓落实的具体措施等,指导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召开动员部署会。1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就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作全面动员部署。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近期将通过召开培训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对《意见》广泛宣传,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的良好氛围。
  《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并分别明确了2022年、2023年的工作目标。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狠抓工作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如何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监管机制相结合
  《意见》明确要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各地在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方面注重做到三个“对接”,形成工作闭环。一是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确保分类结果能够及时、全量推送到“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二是“双随机”抽查比例、频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接,确保依据最新的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三是“双随机”抽查结果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接,确保依据最新的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对分类结果实施动态更新。
  各地在工作实践中,通过将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切实提高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山东省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融合应用,构建重点领域“2+4+N”差异化监管体系,把自选动作与规定动作以及当地的特殊情况完整融合,将90%的监管资源用于高风险企业,监管效能有效提升。浙江省已迭代优化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至3.0版,对中高风险企业问题发现率提高87.6%。福建省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后,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提高57.1%。

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最主要目的是什么
  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最主要目的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参考依据。《意见》规定,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
  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意见》明确,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做到“无处不在”。通过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做到有效监管、公正监管,为守法诚信企业打造良好宽松的经营环境,让违法失信企业处处受限,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同时,能够有效防范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过度干预,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这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权力也是一种约束。
  蒲淳介绍说,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是动态调整的。企业应重视自身信用积累,依法诚信经营,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等方式,降低自身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的市场信誉和竞争力。《意见》还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综合运用,增强信用价值“获得感”,助推“良币驱逐劣币”正向循环。

□本报记者 王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