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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不是“有机可乘”食品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2-03-02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据介绍,均瑶集团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在其开设的天猫网店上架了一款名为“味动力乳酸菌饮品”的预包装饮料,网店在介绍产品时,将这款饮料是否属于“有机食品”这一选项勾选为“是”,而事实上,这款饮料属于普通预包装食品,并非有机食品。因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该公司被罚款7万元。
  什么是有机食品?根据我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规定,遵照特定的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保持生产体系持续稳定——以这种方式生产出来的食品,才属于有机食品。
  在不少人心目中,有机就是生活品质和环境友好的代名词,意味着更天然、环保、健康、安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绿色消费观念逐渐普及,有机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欢迎,自然也成为食品业界的发展热点。然而,一些经营者看到有机食品价格普遍较高,比其他食品的盈利空间更大,便抱着投机心态,用普通食品冒充有机食品,并在介绍产品时进行错误标注。这就构成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将非有机食品当成有机食品出售,以次充好,说到底是一种欺诈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
  人们喜欢有机食品,但不希望看到自己被欺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为经营者,也应强化主体责任,坚持诚信守法经营,明确区分有机食品与普通食品,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徐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