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9
自浙江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治理行动以来,浙江省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多向发力推进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引导网络直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该局共约谈直播经营主体68家次,创建网络直播营销放心消费单位5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3个,排查发现涉嫌违法线索30条,全部予以立案;督促10家头部直播间建立完善争议解决机制,曝光典型案例4个次,初步形成了部门、企业、行业、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治理格局。
聚焦规范引导,增强网络直播营销主体责任意识。浦江直播基础薄弱、主体良莠不齐,针对此情况,浦江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制定了《浦江县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十大整治重点,制定并公开发布了《浦江县网络直播管理规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的提醒警示函》和《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召集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经商局、县文广旅体局、县税务局召开联席会议,并联合县网信办、经商局邀请10家网络直播头部企业到县电商促进会进行联合调研和约谈;组织社会面宣传7次,曝光网络直播营销投诉典型案例4个。
聚焦数字智管,强化职能部门监管手段。针对浦江直播体量小、排查违法线索存在难度等问题,浦江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数字化智慧监管,运用“浙江公平在线”“浙江省融媒体广告智慧监管系统”“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浙江执法在线”“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应用,有效开展直播市场违法行为监测和省、市平台智能监测流转的线索处置。与此同时,定制了“浦江县直播电商万花筒系统”,对网络直播经营主体开展线上巡查,该系统具有网络直播主体排查、违法线索监测等功能,从根本上减轻了人工审核负担,强化了网络存证功能,大大提高了网络监测精准度,数字化监测成效初显。
聚焦违法查处,打击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浦江县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官网、微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征集涉及网络直播营销方面的虚假宣传、虚构交易或评价、刷单炒信、流量数据造假、销售混淆仿冒商品、商业诋毁、违法有奖销售等网络直播营销十大类重点违法行为,并通过多个数字化监测平台加强对属地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监测;通过网络直播营销商品抽检等方法,认真核查每一件涉及网络直播营销违法的举报投诉和上级机关交办的每一条网络直播营销违法线索,严厉查处涉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截至日前,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网络直播营销案件30件,处置投诉80件,开展部门联合行动2 次,罚没金额超80万元。同时,对查处的其中1起违法数额较大的违法案例以及3个颇具典型教育意义的网络直播营销“陷阱”案例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切实发挥“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 □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