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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速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综述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2-09-22

  十年回首,我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走过了一条不同寻常的探索创新道路,与经济同发展,与时代共进步。
  早在2008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就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当年市场交易规模破千亿大关,但商品质量良莠不齐、经营主体资格混乱、维权追责难等问题也不断出现,成为网络经济发展的瓶颈。当年7月,国务院批准印发原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被纳入原工商总局监管职责范围。
  2021年,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首次突破10万亿元,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接近1/4。此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健全以电子商务法为核心、以多个规则为支撑的“1+N”规则制度体系,建成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实现总局、省、市、县、所五级联动,提供面向全系统的“智慧网监”App掌上办公工具,让6.1万名监管干部打破时空限制,实现了移动监管执法。
  十多年来,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在探索中不断创新和发展,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更新监管理念,提升监管能力,有力推动了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完善规则制度:建立体系,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法令行,则国治。对网络交易市场来说,依法治理的前提是立法立规。
  电子商务法,作为我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在各界期盼中于2013年12月启动立法程序。历经5年,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推动电子商务法立法的工作,远远超过5年。原工商总局积极深度参与电子商务法立法,全程参与课题研究、立法大纲起草和法律草案的拟定,为推动电子商务法立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2010年5月31日,原工商总局令第49号公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当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2014年1月26日,原工商总局在49号令基础上修订出台60号令——《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自当年3月15日起施行。
  2018年4月,新组建的市场监管总局挂牌成立。总局细化落实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于2019年1月起草了《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5月修改形成《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年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7号公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自当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在制定部门规章的同时,总局还出台一系列的配套实施细则、指导意见,其中包括《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指标体系》《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数据规范》《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标准规范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网监规制体系。
  十年间,网络经济发展之快、业态之广、技术之新,需要法治建设同步更新迭代。2021年8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修改电子商务法部分条款,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建立健全以电子商务法为核心,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平台分类分级和落实主体责任指南、二手物品网络交易、自然人网店管理等规则为支撑的“1+N”规则制度体系,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创新监管理念:从管到治,坚持发展规范并重
  网络经济是伴随着互联网产生发展而生成的一种新业态,建立在网络和技术创新基础上,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商业逻辑和经营模式。这种改变客观上要求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需要不断更新监管理念。
  “三定”方案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进行监管,而网络商品交易具有跨地区、跨行业、跨市场、跨时空的特点,需要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推动形成网络市场监管“统一战线”,更好地运用有限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
  2016年12月,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原工商总局牵头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以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连续6年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总局加强完善不同地域市场监管部门工作配合,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推动系统内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和分工协作,推进跨地域监管协作。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平台经济崛起,平台企业依靠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对产业链重塑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平台经济发展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监管部门加强与平台企业以及社会的协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打造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格局成为共识。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平台整改工作,总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筹调度市场监管内外各方力量,科学设计工作流程,创新开展平台综合治理,实现了四个“首次”:首次实现“行政指导—公开承诺—自查整改—属地督导—书面复核—现场抽查—立案调查”七个环节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探索形成了平台经济治理新模式;首次同时运用多部法律进行综合监管执法,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首次为平台量身定制整改清单,做到“一企一单”,实现对平台精准化指导;首次开展“条线联动、央地联动、政企联动”的立体监管,加强协同配合,凝聚整体合力。经过综合治理,平台经济领域强制“二选一”和资本无序扩张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平台经营行为明显规范,守法诚信意识显著增强,平台经济规范发展趋势逐步向好。
  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启动“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组织全国31个省区市100余家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商平台,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亮证、亮规则”,推动信息公开、规则透明,构建多方协同参与的平台主体信息与规则治理常态化机制,推动形成百家平台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平台经济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面广,发酵速度快,传统事后监管模式反应慢、效果差,网络交易监管被动局面亟待破解。市场监管总局强化预防性、过程性监管举措,把更多监管资源从事后执法转向事前预防,着力加强平台合规管理。
  目前,总局正探索建立互联网平台合规制度,研究制定相关规则,指引互联网平台完善合规管理机制,合理评估合规成效。建立平台合规推进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平台合规意识,明确合规要求及目标,实现政府与互联网平台的良性互动。建立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的外部监督机制,动员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平台合规建设,实现平台主动合规、政府重点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良性互动机制。
  创环境、促发展,强监管、优服务。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为载体,支持平台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6年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启动。总局先后同意上海长宁、江苏宿迁、山东临沂等第一批13个地方开展创建活动。2020年3月,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列入第一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在地方政府重视和支持下,在省、市市场监管部门推动下,创建地结合区域产业优势和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在网络市场主体培育、产业集群发展、网络市场监测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具有示范效应的创建成果。
  为推进做好示范区创建评估认定和管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打造一批示范高地,以点带面引领网络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今年4月,总局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和评估指标体系,对为什么创建、怎样创建、如何评估作了规定。《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的出台,标志着示范区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进入新阶段。目前,示范区创建已经形成覆盖东、中、西部多地区,示范意义多类型的创建格局,在提升网络经济发展加速度、构建网络市场良好生态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为后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
  由网络经济到平台经济,由协同管网到协同治网,由事中事后监管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这些变化都体现出我国网络市场监管理念的不断更新与创新,一项项举措正是在监管理念不断更新中出台,一项项成果也因监管理念不断更新而取得。

提升监管能力: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平台经济越发展,市场规模越大,市场主体越多,涉及的商品和服务面越广,监管任务就越重,迫切需要强化和提升监管能力。
  为顺应网络交易快速发展的形势,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广泛应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的新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建设了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实现总局、省、市、县、所五级联动,实现全流程监管执法“可追溯”;面向全系统的“智慧网监”App启用,使各级市场监管干部打破时空界限,实现移动监管执法;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库建成,汇集网络经营者主体信息,为监管执法夯实数据基础;社会协同共治系统建成,打通与平台企业间监管和服务双向通道,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覆盖范围。
  网监工作面对新技术应用最密集、变化发展最迅速的领域,打造一支视野开阔、善于钻研、能打硬仗的队伍,尽快提升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成为必然要求。
  如果说,网监平台建设提升的是监管能力“硬实力”的话,那么调查研究提升的则是监管能力“软实力”,以研究积累支撑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加强平台合规管理、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等政策措施,都是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作出的。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关注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对新型业态的调查研究,加强对突出问题的研究分析,提高监管政策措施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加强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提升对网络市场发展趋势的综合研判能力。网监司每周一期连续编印的《平台经济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得到总局领导和相关司局的认可。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多维度保障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
  如今,“思考光荣”在网监系统蔚然成风,形成了司长带头研究、全司广泛参与、每周一次“头脑风暴”的长效研究机制,推进平台经济研究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品牌化,建立起部门、研究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网络规范制度的研究机制。
  十年来,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出台,新科技监管手段不断提高,总局每年都会组织开展面向全系统的业务培训,跨越式补短板,强化理论武装、提升能力素养、更新监管理念,积极应对不断变化的形势和任务,培养了一批具备又博又专知识体系、善于运用专业思维和专业方法的专家型网监干部,为网络交易监管夯实了人才基础,全系统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过往皆为序章,快马再启征程。新时代新阶段,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市场监管总局将胸怀“国之大者”,牢记初心使命,立足宏观经济稳定发展大局,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服务和保障民生,全方位创新网监工作,更加深入探索平台治理的“中国方案”。

□本报记者 李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