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4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国务院食安办也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压实“两个责任”,重点强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作为一家集药品、保健食品等生产、研发、销售为一体的国有综合企业,兰太药业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始终积极践行,严格做到一丝不苟,守好食品质量安全底线不放松。严把产品研发、进货查验、生产制造、产品贮藏、产品放行等关口、坚持把责任担当渗透到企业的各个环节,严控风险,精益求精。
公司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成涵盖研制、生产、检验、销售等全过程的策划、实施、监控、纠正改进的完善质量体系。同时公司生产过程严格按照各品种工艺要求及规定的参数执行,质量可靠。建立和执行与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运输及交付控制,贮存条件符合要求。每批产品均有生产、检验及销售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可追溯。
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生产,公司按年度计划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要点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逐项开展自查活动,分别由质量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企业负责人带队组织开展月度、季度、半年度保健食品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及时整改提高。未来,公司将从四个方面完善,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第一,健全企业责任体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构建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第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结合企业现状,融合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要求,构建基于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
第三,明确履职保障措施,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等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落实各级管理责任,明确领导、管理及生产安全检测等责任,同时落实食品安全投入,积极做好产品研发创新,实施先进的管理体系和品牌战略,为健康中国助力。
□常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