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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有假酒,查处!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2-11-29

  “你们严格执法,维护了我们酒厂的权益,真的非常感谢。”11月21日,得知安徽省枞阳县某糖酒商行因销售假冒“口子”牌白酒,已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该品牌驻枞阳产品质量渠道维护人员姜先生特致电感谢。
  10月1日,姜先生在朋友婚宴上发现宴会所用24瓶“口子”牌白酒均有异常,“这个酒不像公司产品,可能是假的。”出于安全考虑,姜先生将此事告知了婚宴主办方张先生。
  “这完全是要坏我家的喜事!”一听到桌上白酒可能是假酒,张先生立即联系白酒供货商——某糖酒商行经营者汪某。汪某很快赶来,与张先生达成和解。“他们初步达成和解协议,汪某现场更换24瓶白酒,并赔偿损失。”姜先生回忆说。
  婚宴结束后,姜先生权衡再三,决定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枞阳县市场监管局枞阳市场监管所立即行动,一方面,与品牌方打假办工作人员对接协商白酒鉴定事宜;另一方面,安排执法人员赶赴汪某的糖酒商行开展实地检查。
  据汪某供述,这批白酒是其妻于6月份从流动送货人员手中购进,共有32瓶,24瓶销售给了张先生,8瓶留下自用。“进货时忘了索取送货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销售发票及联系方式,现在也找不到卖货给我的人,只能自认倒霉了。”汪某表示。
  随后,白酒品牌方出具了“此白酒属于侵犯‘口子’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鉴定报告。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汪某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机关查案,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及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24瓶侵犯“口子”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章 洋 胡孔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