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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布八件哄抬价格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2-12-23

  本报讯 12月22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8件涉疫物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违法行为当事人涉嫌大幅提高连花清瘟、布洛芬、抗原检测试剂等重要防疫药品和物资价格的违法行为。
  近期,部分防疫物资需求激增,一些经营者借机炒作,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迅速部署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亮剑、重拳出击。
  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福州市晋安区洪
内科诊所将进货价为20.2元/盒的连花清瘟胶囊以100元/盒价格销售;厦门市集美区福西医内科诊所布洛芬混悬液进销差价率最高达182%;厦门德堂药业有限公司在线上平台通过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福州市闽侯县好师柏鹤大药房有限公司将进货价分别为23.53元/盒(50盒)、29.8元/盒(10盒)的连花清瘟颗粒以82元/盒价格出售。
  目前,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对上述行为责令改正并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将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切实保障防疫药品和物资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陈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