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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一药企违法经营和哄抬价格被查处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1-20

  本报讯 连日来,河南省洛阳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增加对药店、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无证经营行为,严格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对洛阳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某网络交易服务平台销售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涉嫌违法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同时发现该公司销售连花清瘟颗粒,将售价从38元提高至85元。该公司在进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件调查终结,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经营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并罚没50540.66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药店、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防疫物资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及时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杨会玲 陈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