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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做消费复苏害群之马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2-02

  春节期间,有游客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度假时,被某出租车司机带去一饭店用餐,4个海鲜菜花费1500元;有游客在陕西西安回民街点了一碗油泼面,6根面条花了20元……一边是消费市场迎来复苏,一边是商家不当行为卷土重来,给祥和的节日氛围带来不和谐的“音符”。
  事件发生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快速反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北海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已责令涉事店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立案处罚;西安回民街属地市场监管所已督促涉事面馆整改。
  春节是万家团圆的节日,不少服务行业因员工返乡过年出现“用工荒”,加上春节期间员工工资、物流成本等增加,服务行业适当涨价,大多数消费者也普遍表示理解。
  “节日性涨价”有一定的市场因素,但前提是必须合法合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且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市场监管总局在春节前专门下发文件,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各类“天价”事件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行为。
  旅游业和餐饮业迎来良好态势,也迎来高质量发展的契机,相关从业人员应倍加珍惜。高价宰客、强买强卖等行为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影响非常恶劣,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最终破坏的是地方发展形象和旅游行业的生态。
  逐利忘本非一日之寒,治理之道须正本清源。消费复苏需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各方形成合力,共同营造更健康的旅游市场环境。
  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查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一旦发现宰客欺客等乱象要从重从严处罚,起到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经营者要遵守市场规则,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守住质量和合法经营的底线,绝不能为了一时利益不顾长远发展。与其做“一锤子买卖”失了口碑,还不如本分经营、踏踏实实提升品质和服务,做细水长流的生意更划算。
  升腾的烟火气来之不易。当下,整个旅游餐饮等产业正在复苏,更需要各方共同呵护、珍惜,不要让消费者花了钱、败了兴、寒了心,破坏来之不易的消费环境。

□李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