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4
2022年,吉林省市场监管厅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将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纳入考核评价内容,与省药监局等联合印发全省系统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查处案件6534件、罚没金额9753.02万元。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雷霆2022”“铁拳攻坚双百战役”、农资打假和食品安全“守查保”等专项行动,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905件、罚没金额1661.65万元,在4278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查处辽源市11家机动车检测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对全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企业开展反垄断培训。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领域网上虚假违法广告,查处违法案件164件、罚没金额289.7万元。强化“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应用,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50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件。
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开展2022年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189种产品,抽样4152批次,发现不合格126批次。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并督促改正问题隐患1570项、罚没金额249万元。开展燃气管道排查整治和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电梯质量安全提升及“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查出超期未检设备720台(套),下达监察指令书254份,立案查处6件,罚款48万元。开展药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650户次,排查网络药品企业160家,发现风险隐患35处,均已要求企业限期改正违规行为。
全链条保护知识产权。发布致市场主体“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提示书”,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95件、罚没金额334.62万元,发布典型案例8件。
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失信惩戒机制,印发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干部学习教育内容,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