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3-02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月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市场监管总局总工程师、质量发展局局长黄国梁和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司长段永升介绍“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问:自《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印发以来,各行各业都十分关注。作为新时期统筹推进我国质量强国建设的行动纲领,应该如何理解《纲要》的核心要义,如何把握《纲要》的主要内容?
答:制定实施《纲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好《纲要》是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把握:
首先,要把握《纲要》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纲要》是首个由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质量纲领性文件,确立了新时期质量工作的全新方位,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注入了强大动力。贯彻实施好《纲要》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
其次,要把握《纲要》确立的指导思想。《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质量支撑。
再其次,要把握《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是质量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的目标可以从六个方面来理解:一是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二是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三是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四是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五是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六是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这些目标,既考虑了我国质量工作现实基础和国家发展重大需求,同时也兼顾了国际质量发展环境和趋势,为质量强国建设提供了预期,具有较强的激励导向作用。
最后,也要把握《纲要》明确的主攻方向。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体系”建设:一是建设更适配的质量供给体系,二是建设高水平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三是建设现代化的质量治理体系。
问:产品和服务质量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对促进产业发展、提升供给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专门作出部署,此次《纲要》又对质量提升行动作出要求。请问,《纲要》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下一步又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答:这次《纲要》再次对质量提升行动发出号令,要求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并就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作出了具体部署。
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要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优质供给。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提高出口商品品质和单位价值,实现优进优出。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从而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
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系统性集成、流程再造等服务,特别是要注重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价值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精准性和可及性。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注重培育优质服务品牌,改善消费体验。加强生活性服务质量监管,保障人民享有高品质生活。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一窗通办、网上办理、跨省通办,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问:质量安全与企业生产经营和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请问《纲要》在确保质量安全方面有哪些考虑和设计?
答: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纲要》明确提出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筑堤工程,着力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加强质量法治建设。加快修订产品质量法,完善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法规。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支持开展质量公益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
健全质量政策制度。要建立质量政策评估和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分级,引导优质优价,促进精准监管。完善以质量要素为基础的政府采购政策、招投标制度和融资增信体系。建立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善质量专业人才培训和职称制度,着力培养质量专业科研人才、技能型人才、经营管理人才。
提升质量监管效能。进一步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改革,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进一步明确老年人、学生、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质量安全要求,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管和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推进网络平台销售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质量监管。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链条。
□本报记者 吴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