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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监管”整体跃升开创市场监管现代化新局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3-21

  党的二十大对市场监管工作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凸显了市场监管工作的价值,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贯彻落实好中央指示批示,要求我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理论和实践的需要看,加强对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三个监管”的思考,对于我们深化市场监管规律把握,强化应用牵引,勇于创新突破,开创市场监管现代化新局十分必要。

深化对规律的认识是市场监管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市场监管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础性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市场监管总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通过多年来的实践检验和理论深化,初步把握市场监管工作规律,提出了“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和“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这个规律的揭示,对于市场监管战线团结一致、凝心聚力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系统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党的二十大报告多次提及市场监管工作,元素多、分量重、笔墨浓,把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提出了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依法治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绿色发展、确保安全发展等市场监管方面的工作任务,从而确立了市场监管在市场经济中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定位,明确了市场监管工作的发力点,指出了市场监管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点。这些部署安排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和重大的战略思考,为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以市场监管现代化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市场监管现代化是相对的、动态的、与时俱进的,市场监管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市场监管工作克服传统弊端、回应时代要求、不断科学完善的过程。因此,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必须进一步强化科学精神、战略思维、发展眼光、问题导向,在把握前期工作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认识,采取有力行动。要坚持“促进竞争公平、坚持执法公正、做到信息公开、实现规则统一”的共同价值观;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激发市场活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监管效率、强化国际对接的工作导向;坚持简约、安全、智慧、综合、协同的监管原则;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多元共治、全球视野的新型监管机制。

坚持把“三个监管”作为实现市场监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三个监管”作为建设统一大市场、建设“两个强国”、守住“四个安全”底线的重要支撑,是市场监管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直接体现。实现市场监管现代化要抓住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这个着力点,从理念到技术上全面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变革。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科学揭示了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这就要求市场监管工作必须积极回应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的法治需求,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经营主体的利益关系。只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科学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才能真正建设好全国统一大市场。这是市场监管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和前提。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确保市场以诚信为基础规则运行是市场监管的主要目标和价值导向,因此,从广义上讲,对市场的监管就是对市场信用的监管。信用监管能够通过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来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通过信用分类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通过信用激励与约束引导市场行为增强正外部性、减少负外部性。只有切实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形成放管结合、宽严相济的信用监管新格局,才能真正确保现代化经济体系行稳致远。
  智慧监管既是克服现有监管手段、监管人员局限性的现实需要,更是顺应科技发展、科学配置资源、提升监管效能的主动选择。在大数据支撑下,动态监管、协同监管、风险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将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更强大的生命力。需要明确的是,智慧监管不是简单的监管技术和监管工具的智慧化,而是将智慧监管新思维融入到市场监管理念中,实现各监管要素跨界协同、集成应用、智慧赋能。要通过“技术+制度”的创新,实现政府、经营主体、产品和服务、消费者等全领域、全过程的信息化、数据化、智慧化,为经营主体、产品精准画像,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实现“盲选”“智选”。同时,注重凸显智慧监管带给市场监管工作的新优势,为企业的发展动态把脉、精准服务。
  法治监管是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的根本原则,智慧赋能是提升信用监管、法治监管能力的重要手段,信用监管是法治监管、智慧监管目标的主要载体,“三个监管”互为条件、相互支撑、紧密配合,三者必须同频共振、协同用力。推进“三个监管”涉及市场监管治理理念的转变,涉及市场监管工作的流程再造,涉及市场监管方式的改进,还涉及其他经营主体的协调配合,其整体效能如何,直接关系监管效能的体现,决定着市场监管现代化的水平。

把握“三个监管”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
  法治监管的核心是用法治思维提升制度建设水平,用法治措施推进改革。只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市场监管现代化才能稳步实现。重点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市场监管领域的事前审批,强化负面清单管理,把负面清单管理作为设置行政许可的重要原则和重要程序,实现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界定政府监管与市场自治边界,边界模糊导致的监管越位、错位,是各国的普遍性问题,主要源于经济学理论对于市场和政府关系方面,并没有一个在任何条件下都适用的最优选择,但是,越来越注重第三方力量的作用是普遍选择,事实上,越是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就越需要第三方和社会公众的配合与参与。同时,还要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强调基于数字和风险的管理。三是厘清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监管职责,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交叉、监管空白,也不是我国的独有难题,其核心是监管权如何配置问题,解决的思路是要重视市场监管体系的相关配套方面改革,明确市场监管与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其他职能协作配合、共同发力。
  信用监管的核心是要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衔接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监管过程,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重点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形成信用信息的最广泛归集,让信息齐全起来。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产品质量等涉企信息归集,做到上下左右贯通,基本实现各级各部门监管信息的“全覆盖”。二是促进信用信息在各类监管主体间的自由高效流动,让信息动起来。有效弥补区域间的信息落差,打破部门间的信息隔阂,为协同监管提供重要信息支撑。三是加强信用信息专业研判,让信息活起来。强化风险管理,对全量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从监管自主权、成本收益综合考量,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经营主体施加差异化影响,促使经营主体建立内部监管体系并加强自我监管。
  智慧监管的核心是以智慧监管理念建立市场监管新体系、用智慧监管手段破解市场监管难题。重点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让数字化成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驱动力,推动市场监管治理方式变革,制定智慧监管发展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明确发展的优先级,以数据重构、流程再造、模式优化为主要内容,建立全面覆盖、多方联动、标准统一、监管服务并重的新型市场监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体系。二是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国市场监管数据中心,形成覆盖市场监管全业务的数据仓库,本着集约开放共享协同的原则,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搭建全国一体化的平台,实现集约化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方面基于数据获取便利的原则共同建设、共同使用,减少各地分散建设,重复投入。三是加强信息化标准工作。建设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可扩展性的市场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基础标准、数据标准、技术标准、设施设备标准、应用标准、协同标准、安全标准、两化融合标准和效能评估标准等,以标准的一致性指导发展、减少重复建设、整合已有系统、规范监管行为。
  市场监管现代化是一项时代课题、现实任务,对市场监管工作规律的认识,必然在中国式现代化波澜壮阔的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推动“三个监管”能力整体跃升,必须在理论内涵、运行机理、建设路径上作出及时回应和必要的调整。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姚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