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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知识产权执法 筑牢全面创新基础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4-27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不断深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的基本法律制度,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恪守契约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动力”这一重要施政目标。一系列极为重要的顶层政策,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打造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体系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重要内容,不仅是护航全面创新的有力保障,也是市场监管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着力提升执法效能。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知识产权工作面临诸多挑战。知识产权执法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执法成效与执法体系建设息息相关,二者必须相互融合、相互协调,以取得最佳效果。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后,整合分散的监管职能,统一组织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执法,统一行政处罚程序和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了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威慑力。这既是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必然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完善监管方式,有助于解决职能交叉、信息沟通不畅、力量分配不均等问题,从而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实现执法标准的统一,推进执法规范化。
  其次,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需要创新执法方式,健全执法协作机制。近年来,新型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表现形式愈加多样,需要从技术与制度层面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予以回应。知识产权执法应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个监管”统筹推进这一理念指导下,不断提升执法效能。要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纲要(2021—2035)》,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执法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要积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强化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在知识产权执法监管领域的研究与运用,增强对侵权违法线索发现、分辨、挖掘与预警能力。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重点监管措施为辅,保证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与立案查处密切衔接。目前,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日益呈现跨区域、链条化特征,迫切需要强化地区间、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才能破解区域执法造成的碎片化难题,这也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题中之义。因此,应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和检验鉴定结果互认制度,健全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和属地查处机制,构建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全过程全链条打击体系。同时,注意知识产权执法和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工作之间的联系,运用多种手段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最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强全面创新,需要严格公正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知识产权执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业务素质。应更多深入开展多层次业务培训,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和办案技能,打造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公正无私的执法队伍,提升知识产权执法人员的整体素养。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实现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的转变,2035年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必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场监管部门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中国式现代化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根本要求,准确把握知识产权执法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功能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和优势,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确保知识产权执法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邓 恒 姚芳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