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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治建设融入工作全局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发言摘编(上)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5-17

编者按
  
5月5日至6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议指出,5年来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通过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双向发力,立法、执法、监督、普法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在会上,9个参会单位发言介绍工作成绩、分享经验做法。本版将分上下两期刊登发言内容摘编,敬请关注。

北京以首善标准服务基层法治建设

  5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强党建、稳秩序、促发展、保安全”工作主线,狠抓基层法治建设,推动首都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持续推进首都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区局党委(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开展年终述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办法》,制定完善市局及区局实施方案。
  该局编印《职权依据速查手册》,形成行政职权业务归口目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及其配套裁量基准表,每年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裁量基准;制定市场监管所事权建议清单,制定《市场监督管理所案件办理程序》工作标准,明确执法办案规范要求;制定全面开展“法治下基层”工作方案,从立法、执法监督和普法等方面推进“法治下基层”。
  针对“证照分离”及经营主体登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业务,该局出台《撤销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操作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定,增强基层执法针对性、时效性。
  该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事中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行政检查规范》,聚焦事中监管环节,以“风险+信用”为基础、“分级分类+协同”为关键、“科技+共治”为驱动,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4项场景化措施,建立以企业为最小单元、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机制。
  该局出台《“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规划》,统一案件办理程序,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实现办案流程标准化,并辅以培训指导、汇编典型案例、案卷评查、法制审查审核等多种方式,提升全系统执法水平。该局还出台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审慎适用行政强制措施;出台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统一指导基层办理涉平台案件;出台《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规范指导全市接诉即办工作。

江苏筑牢法治根基推动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连续3年在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获得法治项目满分,在全省普法责任制现场评议活动中获评省级机关第一名。所有设区市局均获评当地“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坚持法治引领,一体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该局强化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重大问题;印发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方案和评价工作方案,每年印发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狠抓立法制规,筑牢依法行政“四梁八柱”。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推动出台5件、修订11件、废止6件省级地方立法;研究起草全省市场监管基本法,《江苏省市场监管条例》被列为省人大2023年立法调研项目。该局制定全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意见,先后出台规范性文件43份、各类制度157项。接受总局委托,修订全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出台全省文书格式增补范本。
  创新法治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该局首创“法治体检”监督机制,建立指标体系,每两年对13个设区市局实施全方位体检,形成体检报告并一对一反馈;连续4年复议无撤销、诉讼无败诉。
  坚持宽严相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该局升级出台2.0版免罚轻罚规定。在全国首次细化“违法行为轻微”等五个方面判定因素,建立全国首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减轻处罚清单。与上海、安徽、浙江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
  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本领。该局率先编印《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概论》,每年组织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研讨和法律疑难问题研讨;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文书评比,汇编优秀案例。
  机构改革以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多次被评为全省立法工作先进集体、合法性审查成绩突出集体、执法监督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行政应诉工作先进集体,每年均有多个案例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包容审慎监管有关经验做法获得全省法治建设创新奖等10余项荣誉。

安徽坚持三个面向强化法规制度供给

  机构改革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把推动地方立法作为先手棋,先后完成《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等8部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指导制修订市级地方性法规规章9部,为有效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供有力支撑。
  面向重大战略抓立法。该局出台《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获评2022年度安徽省行政立法十件大事。目前,安徽省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5.1%,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93.01%,连续两年在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等次。出台《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供法治支撑。安徽省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在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中连续3年获得优秀等次。
  面向民生领域抓立法。该局制定和修订《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强化对食品“三小”的监管。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在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连续3年获得A级等次。该局出台《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这是机构改革后全国价监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在住宅电梯、食品、气瓶等重点民生领域,全省制修订电梯安全监管市级地方性法规规章5部、食品安全市级地方性法规规章3部、气瓶安全监管市级地方性规章1部。
  面向执法所需抓立规。2022年,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和上海、江苏、浙江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细化轻罚免罚的5个裁量要素,推动轻罚免罚制度落地。这是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制度的首次破题,是跨行政区域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的成功实践。
  今年,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机构改革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参加总局评查的案卷全部获得优秀等次;在全省各部门参加的案卷评查中,市场监管部门获评优秀案卷数连续多年名列第一;在打击侵权假冒等五大国家考核中均获得优秀等次。

山东推行“三项制度”标准化促进严格规范执法

  近年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建设成效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充分肯定,省局法规处荣获“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打好“三项制度”标准化基础。该局在全省系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个一”活动,率先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三项制度”标准化建设等法治内容;将“三项制度”标准化列入“抓制度、强基础”和全局创新项目台账,纳入绩效考核。制修订“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案件审核办法等25项配套制度。
  制定“三项制度”标准化规范。该局广泛调研全省系统推进“三项制度”的堵点难点和经验做法,坚持问题导向,在全省系统制定实施“三项制度”标准规范,细化22类148项规范要求,制定公示清单、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执法文书、执法规范化用语5类17个模板,从事前公示、事中执法到事后结案全流程实行标准化。
  推进“三项制度”标准化落实。该局完善执法公示专栏,统一公示模块,及时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配齐执法记录仪,设立询问调查室,实行全程监控,提高音像记录便利性;制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素清单,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审核质效。该局完善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实现市场监管“一个平台、智能统管”,实施音像记录专项存储;整合建设移动执法终端,执法检查要点以标准化形式拉单列表,实现照单勾选、随查随录、同步上传。该局开展全省系统执法监督检查,细化95项指标标准,全面检查“三项制度”标准化建设等情况。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通报评查结果,评选优秀案卷,编印案例汇编。山东省在国家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质量工作考核中均保持优秀等次,在2022年总局执法案卷评查中荣获第一名。淄博市局综合执法支队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制机构两名同志被表彰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