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30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相关要求,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对一批异地经营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并对其中一家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开具全市首张警告处罚决定书。
执法人员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针对新设企业,以流程图形式,加强与行政许可科联动,形成“多途径咨询,一端口约谈”机制;以告知书形式,向法定代表人宣传《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责任义务,清晰了解未落实主体责任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该分局安排专人专线对接企业食品安全员,从“浙食链”注册激活到“日周月”打卡,全程跟进培训,并通过微信群及时答疑解惑。同时,不定期宣传相关法律责任,督促警示缺卡企业迅速落实“两个责任”相关要求。
根据检查结果,该局向两家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异地经营企业发送询问通知书,制作询问笔录,并综合税务开票信息,了解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对其中一家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