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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查处“反向抹零”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6-01

  本报讯 “反向抹零”,是指商家在结账收款时,为凑整数多收价款的行为。近日,有消费者举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一家药店在收款时采用“反向抹零”的方式多收了0.04元。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实后责令商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元。
  据了解,这名消费者在相城区某药店购买了1盒醋酸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医保报销折算后需自费3.86元,实际商家向其收款3.9元,多收0.04元,存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
  经查,该商家使用的收银系统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收取款项,截至案发已在标价之外累计多收价款34.26元。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商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商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在标价之外多收的价款34.26元,罚款500元。
  案发后商家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更新其收银系统,改为直接对分抹零。商家还主动张贴告示,寻找相关消费者退还多收价款。由于商家未保存相关消费者联系方式,期限届满时未查找到相关消费者退款。

□张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