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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3号〕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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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食品41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机污染物、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浙江、安徽、山东、四川、甘肃、新疆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产品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及时公开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并向总局报告。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 spcjsac.gsx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