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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6-07

  本报讯 (记者 陈和华)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25902023)。该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将于2024年6月1日实施。
  近年来,全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俗称民用无人机)产业高速发展,由于其操作简便、快速灵活,被广泛应用于农业、林业、电力、气象、海洋监测、遥感测绘、物流、应急救援等领域。同时,由于其易改装、难防范,容易出现“黑飞”“乱飞”现象,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影响。此外,民用无人机产品此前并没有统一的质量安全标准,少数企业的产品设计不合理,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一定安全风险。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配套支撑标准,可以有效指导研制单位设计生产、规范检测机构合规检测和保障使用者安全使用,有利于进一步筑牢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底线,贯彻民用无人机管理要求,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健康发展。
  上述标准是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除航模之外的微型、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机,提出了电子围栏、远程识别、应急处置、结构强度、机体结构、整机跌落、动力能源系统、可控性、防差错、感知和避让、数据链保护、电磁兼容性、抗风性、噪声、灯光、标识、使用说明书17个方面的强制性技术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全方位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引导广大生产企业积极贯标达标。

□程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