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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常见问题梳理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6-15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涉及到法律法规

广告审查常见问题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对于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广告具有重要意义。近期,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广告审查培训会,重点针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申报要求、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讲解和强调。据了解,生产企业所在地为广州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近日,记者联系到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梳理了解保健食品广告申报流程和常见问题等内容,为保健食品广告申请者、所有者、发布者避开雷区。
  广告审查中常引用的依据主要涉及《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因此,广告审查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也主要与违反《广告法》和《办法》相关。
  其中,保健食品标识、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广告批准文号、警示用语等五要素标注问题,存在引人误解的内容,以及含量或效果比较等是主要问题。
  广告申请应秉承“科学在先,创意在后”,做到内容严谨科学,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审查通过的广告,应能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保健食品。
  广告申请人应细致核对五要素与批文保持一致;提供资料与产品信息要匹配;此外,广告中涉及保健功能、产品原料的宣传,不得出现文献、研究报告中收载的内容。
  5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相比较《办法》,《征求意见稿》完善了显著标识、链接标识及广告审查和监管的规定,强调了“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与产品注册管理环节的有机衔接。

□本报记者 靳媛媛(图表由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