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9
为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今年3月起,浙江省苍南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师挂证专项检查行动,查处温州市首例执业药师挂证案。
在某药店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药店执业药师存在未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随即予以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职业药师注册平台及相关信息手段等多种方式收集证据,并外调协查,发现该店执业药师系瑞安某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并由该医院为其缴纳了社保和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二十六条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等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解聘挂证药师,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吴建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