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7-27
本报讯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近期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燃气具产品质量、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不合格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18台(件)、燃气设备隐患13处,已要求相关单位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检查以辖区燃气配送站点、燃气具经营户、气瓶充装单位、公用燃气管道使用单位等为重点整治场所,以家用燃气灶具、燃气用灶管阀、燃气泄漏报警器、石油液化气储罐、压力管道设备及配件等为重点整治产品。重点检查燃气灶具产品标识上是否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厂址、使用燃气类别、供气压力、生产日期等标签标识;采用软管连接的灶具,其软管连接接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是否有点火装置及熄火保护装置;石油液化气储罐、压力管道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以及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运行情况等。
截至目前,共检查燃气器具经营单位121家、餐饮服务单位150家,灶具109台、燃气热水器30台,检查销售灶具减压阀109只、燃气软管11件,发现不合格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18台(件);检查气瓶充装单位38家次,公用燃气管道使用单位12家,发现隐患13处,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
下一步,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持续加大燃气具、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进“两个规定”及“双重预防”机制落实,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从根本上消除燃气具质量安全和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守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线。
□李继承 方慧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