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维权 > 

没料到,都是“坑”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2023-08-14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前,网络培训行业风生水起。令消费者始料不及的是,“考试包过”等所谓的承诺只不过是网络培训机构用来吸引学员报名交费的幌子,根本无法兑现,也不会退费或赔偿。
  近期,湖南省衡阳高新区部分网络培训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向学员退费,形成大量投诉。衡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高新区消费者委员会分析近期网络培训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警惕网络培训机构的各种“坑”。

网络培训投诉飙升
  “提供素材、资源包,不识字也能学会运营赚钱。”“前期老师亲自带上手,一对一包会。”“佣金高,每月保底5500元。”“15天就能赚回学费。”今年2月,一直想通过上网课学习技能的韩女士看到这些宣传语后心动了,便立刻找培训机构咨询。对方称,学员报名相关课程后,机构会提供相应的视频资料、带货平台等资源,每天只需发一条宣传视频,就可以轻松赚钱。
  韩女士以2880元的优惠价购买了“运营培训班”网课。可交了学费以后,她立马发现不对劲:不仅课程内容都是常识,而且没有收到之前承诺的资源,也没有老师解答疑问。她申请退课,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敷衍。
  韩女士的经历并不是个例。前不久,赵女士在报网课时遭遇了分期付款陷阱。
  今年5月9日,赵女士想找个兼职赚钱,刷朋友圈时看到了“免费学Python课程0元课”宣传推广,便点进去填写了个人信息报名。没过多久,一位自称教育机构老师的人添加赵女士微信。对方以收关门弟子为由,吸引赵女士交纳100元预约金,得到了所谓的“老师福利”——现在报名只需要6880元。
  赵女士是在校学生,这笔费用对于她来说并不算少,培训机构见状便“贴心”地向其提供分期付款服务。赵女士后来发现,看似轻松简单的分期付款却是分期付清贷款,于是多次联系老师和机构,提出希望退钱,但均遭到了拒绝,还说要交违约金。
  与前两个相比,孙女士看似比较幸运。她与网络培训机构签订了退款协议,但好几个月过去了,仍未收到退款。
  “当时报名咨询聊天群里特别热闹,负责人滚动刷屏发送免费直播课,举例赚钱玩法与真实案例,校长还为每名学生补贴1000元,说原价3990元的课程,现在只需要2990元。我想着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这个好机会,便赶紧报名了。”孙女士回忆道。
  课程开始后,孙女士发现不仅原本承诺的直播课变成了录播课,自己想要接单赚钱还要看完规定课程。“几节课上完了,课程内容都是基础知识,课程质量和之前的免费课相差甚远,原先机构承诺的月收入千元根本不切实际。”孙女士说。
  孙女士联系培训机构要求退款,可对方直接拒绝了,后来更是找不到人来处理此事。“3月投诉后,4月签订了退款协议,现在协议期限过了也迟迟未收到退款。”孙女士心急如焚。
  在高新分局,类似上述的投诉举报已积累不少。面对厚厚的案卷材料,工作人员坦陈“实在忙不过来”。

常见骗术令人唏嘘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此前已对网络培训机构的常见骗术进行了详细揭秘——机构通常与第三方广告企业合作,在平台上投放招生广告,以免费试听、试学的名义,吸引有意向的学员报名。在获取学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后,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学员添加微信,然后推送免费公开课链接,邀请进入直播间。在公开课中,虚构的不只有讲师资历、所获荣誉、成功案例,还有在线人数、销售状况、促销活动,以此制造火热报名场景,并用虚假承诺诱导消费者购买教学课程。为逃避监管,这些机构还会在不同的时间段,成立不同名字的关联公司。各公司在不同环节相互配合,给职能部门调查处理设置障碍。
  虚假宣传、课程质量差、诱导贷款、退课退费难……高新分局有关负责人梳理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发现成人网络培训主要存在“零元培训”藏猫腻、包装“名师”来充场、“霸王条款”频现身、“拖延退款”难解决等症结。售卖网课的培训机构多半依托知名度较高的网课平台授课,部分学员正是因为相信“大平台有保障”而报名,但出现纠纷后平台又难以给出有效解决方案,多以“平台不干预双方交易,请自行与商户协商”等理由推诿。同时,由于在线培训机构没有固定的实体办公地点,消费者一旦掉入培训陷阱,往往维权困难、成本较高。

理性消费规避风险
  2022年8月起至今,高新分局收到多家经营主体涉教培的投诉、举报和信访,共计1000余件,数量呈激增趋势。高新分局工作人员认真履职,耐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帮助消费者成功退费420万余元。
  6月30日,高新分局联合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高新区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开展网络教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开展网络教培活动的单位就广告宣传、培训收费明码标价、执照经营、合同订立规范等内容进行了执法检查。高新分局、高新区消费者委员会近日还就网络培训消费发布以下警示——
  网络培训机构应诚信守法经营,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机构要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后再对外招生,主动承担并落实法定义务和责任,自觉杜绝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收取公示以外的其他费用;主动与消费者签订培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
  广大消费者应谨慎选择预付式培训消费,学会规避风险。消费者要注意查看机构资质,避免一次性高额交费,谨慎签订合同,特别注意违约条款、免责条款等内容;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退费方式也要提前约定并写进合同;向培训机构索要消费凭证,注意查看收费单据上的收费单位与实际办学单位是否一致,注意收集和保存培训机构派发的招生简章、宣传单等;及时收集好证据,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也可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廖建强